郑州各区教育部门陆续发布2024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日前,郑州市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郑东新区、中牟县等教育部门陆续发布2024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一起来看:
二七区
2024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郑州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郑教人〔2017〕69号)精神,对乡村在编在岗教师进行考核,对于合格人员,按所在地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按照《二七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此项补助不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助,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资金已列入年初预算。
我区乡村学校已将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发放金额进行了统计,经审核汇总,我区乡村教师2023—2024学年生活补助上学期已发放,下学期正在落实中。
中原区
2024年1-8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各相关学校已申请支付。
金水区
2024学年金水区乡村教师补助范围、发放对象和标准、发放情况:
金水区按照现有城市框架和实际办学情况,按地理位置划定享受乡村生活补助学校范围为:连霍高速以北学校。
发放标准为:东三环以西学校500元/人/月,东三环以东学校700元/人/月。
截至2024年8月,符合条件的10所小学、3所中学、4所幼儿园共598名教师,共发放乡村教师补贴资金1987600元。
管城回族区
管城回族区2024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2024年,管城回族区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按照每人每月700元发放乡村生活补助,目前已发放452人。
郑东新区
结合东区实际,2023—2024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如下:
发放对象:郑东新区在编在岗乡村教师
补助范围:乡村学校和教学点
实施时间:2023年9月1号—2024年8月31日
发放标准:根据《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61号)规定标准,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补助标准。
发放情况:2023—2024学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共发放165万余元,发放补助教师204人。
巩义市
2024年1月到11月,巩义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共计发放1758.45万元
荥阳市
2024年荥阳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长效管理制度:
(一)发放原则
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动态管理原则、实名制原则、向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偏远校点教师倾斜等原则进行发放。
(二)发放范围
1.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以下同)在编在岗教师,不含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街道、县域所在内的镇中小学教师。
2.到乡镇学校交流支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城区教师。
(三)发放标准
荥阳市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力度,充分考虑学校的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体现差别,以市政府为中心,按乡村地学校距离远近,分为人均月补助1000元、700元、500元3个档次,注重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距离10公里以内(包含10公里)给予500元生活补助,距离10——17公里以内(包含17公里)给予700元生活补助,距离17公里以上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这项补助不抵乡村教师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乡村教师补助和乡村工作津贴。
(四)发放程序
各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前,均公示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员名单,金额。并把发放明细、发放名单金额、公示情况等报送教育局存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
中牟县
2024年中牟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发放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乡村教师为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托管区域除外)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不含城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教师。
补助档次标准:
根据《中牟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在不冲抵原农村教师生活补助(200—550元)的前提下,对乡村教师另行补助生活费,县城周边的6个乡镇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偏远乡镇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截至目前,我县乡村教师享受的补助每人每月为700—1250元。
实施时间:
2024年1月至12月
工作要求:
1、分档发放。补助资金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搞平均主义。教师个人生活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分不同档次进行补助,每半年发放一次。
2、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即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该补助标准。教师因调出、退体等原因离开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的,其生活补助从次月取消。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岗工作超过半月者取消当月生活补助。
3、实名管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并实行实名管理。教体局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虚报、冒报、套取补助资金。确保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